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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四章 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[2/3页]

  命关天的案子啊!”

  李春芳、张居正、赵贞吉皆默然无语。

  高拱从一摞文牍中翻捡出几张稿笺,说:“这是朝审时我边听边顺手写下的,请叔大替我说说。”

  张居正走过去,拿过稿笺,道:“喔,是玄翁总结的刑官不职的种种表现。”说着,读了几条,“一,黩货鬻狱,这是贪墨之徒所为!二、务为推诿。一日之事动经数日,一人之事动经数手,频年累月不能问结。这是缺乏担当!三、苟袭故事。有法律不讲,只取成例,徒积资历以待升转。这是不负责任!四、自以为是,执拗顽固。为证其是,对称冤者动辄加刑,务合己意。这是酷!五、媚上卖法。凡有权势者暗示,抑或事关权势者,则畏于权势,不顾法律。这是小人行径!”

  “革弊改制以兴法治,刻不容缓!”高拱情绪激动地说,他拿出几页稿笺,“一、实行刑官久任之法。”

  “来来来,我替玄翁说。”张居正主动走过去,拿过高拱手中的文牍,读道,“刑乃民命所系,刑部为司法之总。居其官者,使非律例精贯,则审狱判案,必不能当其情。然非久于其职,则阅历未深,讲究未熟,欲其精贯,亦不可得。是以刑部、大理寺堂上官以下,当行久任之法。”

  “行政与司法,本有不同。目下司法之官与各部院行政之官完全一体,此制当改!”高拱嗓子沙哑,却还是忍不住解释了一句。

  “二、州县正官专理民事,加意刑名。”张居正接着读道,“州县正官为亲民之官,钱谷、刑名乃其急务。州县正官当通晓律令,听断检验,不眩于人言,不拘泥己见,而民可无冤。然时下人情玩忽,不务正业者众,孜孜于迎送、参谒等项虚文,津津于一应泛常差委而乐道,刑名大事,或推委于佐贰、幕僚,纵其渔猎贪黩;或虚应故事,草率了事。当行各抚按衙门,严加禁止,详加查考,从重参究。”

  “时下为官者,压力是越来越大咯!”李春芳感叹道。

  “那就对了!”高拱呛白道,“奢靡成风,觚光交错,迎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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