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if线番外篇 缘定方兮·29【终章·下】  重生后才发现我有青梅梅方夏缘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if线番外篇 缘定方兮·29【终章·下】[2/3页]

  速被诸多模糊而又似曾相识的记忆所填满,巨大的甜蜜冲击让林有兮瞬间进入不知所措的状态,但那些闪回都只是一闪而过。

  此时的林有兮身子已经侧倾下去。

 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,一道白光闪过,周围的时间流速仿佛停滞了一般。

  一位有着粉色挑染头发的女性忽然出现在林有兮的面前,她的五官模糊不清,飘浮着的她搭着林有兮的肩膀,在林有兮惊愕的注视之下轻轻贴着她的脸颊,然后将她向前推了一下。

  她的手和林有兮触碰之处,闪过无数光点,钻入林有兮的身体。

  无论多少次那温暖的感觉,她永远不会忘记。

  那是她童年里唯一的光芒。

  似乎至今也在照耀着她,温暖着她。

  【勇敢去爱吧,有兮】

  【我会弥合你的伤痕,永远守护着你】

  【所以,就不要再辜负那个人了——】

  “缘、缘缘?”

  于是,时间再次开始流动——

  “林有兮!”

  回过神来的林有兮被人从身后死死抱住了腿。

  然后被人从桥墩上拉了下来。

  恍若隔世的林有兮被对方翻过身子,面对着的是气喘吁吁的刘潇雨和岳欣怡。

  她还未来得及张口,就被刘潇雨狠狠甩了一记耳光,鲜红的掌印立刻浮现在林有兮苍白的脸上。

  “林有兮!你知道……知道我有多想甩你这一记耳光吗?”

  刘潇雨气得全身发颤。

  “你知道!他都为你!都做了多少、付出了多少吗!”

  “你怎么敢……敢这么糟蹋自己的命啊!”

  刘潇雨揪着林有兮的衣领,对着她狠狠怒骂:

  “你的命不只是你的!也是阿方的!”

  “得了精神病就可以自怨自艾了是吗!就可以轻贱自己了是吗!你真的有这个资格吗?”

  “谁还不是个精神病了!”

  “你就算要死,也给我和梅方死一起去!”

  “一个人在这死,你是想把那个痴情种丢给谁啊!谁要他啊!”

  刘潇雨从来没有对人发过这么大的脾气,看得一旁本来一心等着地球爆炸的岳欣怡也只能小声哔哔:

  “好了好了……人没事就好……别继续骂了,赶紧给梅方打个电话报平安……”

  本来还一脸懵的林有兮挨了刘潇雨这一记耳光顿时清醒了不少,但是那个温暖的触感却依然保留存在。

  而与此同时,长期折磨着林有兮的那可怕的负面情感顿时也被驱散至一干二净。

  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。

  那不是幻觉。

  那绝对不是幻觉……

  林有兮颤抖着嘴唇,紧紧抱住刚才打了她一耳光的刘潇雨。

  “谢谢、真的很谢谢你,小雨……呜呜——”

  她突然就抱着刘潇雨嚎啕大哭起来。

  这让本来还想继续骂林有兮的刘潇雨马上没了脾气。

  而与此同时,一直在打电话的岳欣怡露出了疑惑和焦躁的表情。

  “怎么回事……梅方电话打不通。”

  “会不会是还在找有兮呀,待会儿再打试试——”

  与此同时,另一端的人群开始四散跑动,几个路人开始议论纷纷。

  “喂喂,听说那边死人了?”

  “是啊,听说是个年轻小伙,跑步半路上就猝死了,听说他的死的时候表情特别扭曲痛苦,可吓人了。”

  “哦呵呵,看来经常加班还是不要锻炼的好呀——”

  听到这个消息后,林有兮顿时脑子一懵,一个没站稳,差点跌坐在了地上,刘潇雨扶住了她;与此同时,岳欣怡还在努力打着电话。

  “通了通了!终于通了,梅方吗?有兮找——”

  但是,电话那头出现了一个隔着口罩传来的声音。

  “喂,请问是梅方的家属吗——”

  一辆救护车鸣着笛声呼啸而过。

  林有兮走掉了鞋,赤着脚,就像梅方拼命寻找找他那样,拼命追向了救护车……

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  这里是……

  是哪里?

  梅方发现自己置身于白色光芒中,一个漂亮的有着粉色挑染的女孩背着手向他走来。

  “你是?”

  “你要认得我的!哼……说好了几辈子不分离的,现在就把我忘了!”

  女孩伸手轻轻敲了敲梅方的脑袋,然后叉着腰,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。

  梅方顿时脑子就清醒了许多。

  “你是……是缘缘吗?”

  他的表情忽然显得有些落寞。

  “这么说,我已经死了啊……”

  “见到鬼又不代表人死了,我只是想多和你说几句话而已。”

  说着夏缘便大大方方走上前来,然后抱住梅方,让他埋进自己的宽广胸怀里。

  “顺便,给你补充我的超级缘缘能量——”

  “噗——”

  梅方在夏缘的怀抱里被压得喘不过气来,一直拼命挣扎着,就像是溺水了一般。

  “要振作起来呀,阿方。”

  “那么多人都在支持着你和有兮……”

  “你可是超级超级厉害的阿方,区区猝死罢了,没什么好怕的!”

  夏缘将

if线番外篇 缘定方兮·29【终章·下】[2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